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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3    作者:     来源:     点击: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取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


各系、高职毕业生、用人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做好学院取消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办发〔202213号文件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二、国办发〔202213号文件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

三、积极稳妥转递档案。学生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转递。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涉密的应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

四、学院继续使用“内蒙古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进行网签。毕业生(含结业生)在平台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请各系进一步加强就业相关数据初审核,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完成校级数据审核,保证我院毕业就业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五、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 就业科 0483-8336131

招生就业处

                      2023613